天翼安全2023年安全市场调查分析服务项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安全2023年安全市场调查分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9767),比选人为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天翼安全2023年安全市场调查分析服务项目所需的安全市场调查分析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天翼安全2023年安全市场调查分析服务项目所需的安全市场调查分析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详见下表: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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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0.0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参选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参选人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其参选将被否决。
2.1.4参选人须提供签署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业绩(招投标数据等商机数据服务),数量至少2个且业绩累计金额≥40万元人民币(含税)。
注:参选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不重复计算评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室(按到达顺序逐个发售,请轮候的购买人在休息区稍事等候)。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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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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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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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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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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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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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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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完成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286号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7幢1层101室
联系人:佘玲
电话:010-59503293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编:100044
项目联系人:邢雪婷、冯耿星、石羽、姚姗姗、陈宇昕、苏京
电话:13466612618
电子邮件:***************************
文件发售联系人:李震(仅负责标书售卖)
文件发售电话:18519727764,010-82205281(文件售卖)
文件发售电子邮件:*****************
传 真:010-8220525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8812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1月19日